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

 

学院被授予中央国家机关“平安单位”荣誉称号

 

【信息来源】  文/沈人同  2008-04-22

 

  经集团公司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审查,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批准,我院被授予中央国家机关“平安单位”荣誉称号。同时获此殊荣的有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等九家单位。

    中央国家机关“平安单位”建设工作,是在原“创安”工作的基础上,2007年结合迎奥运,在中央在京单位中新开展的一项专项活动。共有十大项100多小项考核指标,也是创建“文明单位”的重要考核内容。

    多年来,学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全工作,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,强化HSE管理理念,及时检查,发现不安全苗头,认真整改;加大安全工作投入,完善技术防范措施;加强安全预案演练,确保学院运行安全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社会治安良好和职工队伍稳定。综合治理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、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和在校学员的认可和好评。

    这次学院获得“平安”单位的光荣称号,是全院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,是全院全体教职员工的荣誉。同时,我们也应该充分认识到,安全和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、艰巨的工作,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思想。我们要时时刻刻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,为维护学院长治久安、和谐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。

 

 
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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